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流程 >

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固定资产采购:    

1.审计处长根据部门需求确定固定资产购置清单;

2.主管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预算,并加盖部门公章;

3.需求部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签字 ,主管将加盖部门公章并经处长签字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和验收单提交给财务处、资产处审核;

4.主管根据审批的教学及行政设备预算表进行采购,采购参照每年发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

1.主管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新采购的固定资产,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发票号等,提交审计处长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主管手写支出单(项目号资产处提供)在经办处签字,审计处长在验收栏签字,连同发票、合同和验收单复印件一起提交资产处进行审核;

3.资产处长审核签字后,审计处主管凭借报增单在审计处资产管理系统中分配资产,填写序列号;

4.分配完成后,审计处主管将支出单连同资产采购的合同、发票、教学及行政设备预算表和报增单报财务处会计科报账。

 

固定资产处置

1.      审计处长根据部门情况确定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

2.      审计处主管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经审计处长审批后报资产处审核。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