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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具体来说,政府采购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的目标和原则;(2)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3)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

 

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

1)采购主体的特定性。在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指行使有关国家权力或从事某种公共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资金来源的公共性。资金的来源是纳税人的税收或政府公共服务收费。

3)采购活动的单向性和非盈利性。政府采购不同于商业性采购,不是为卖而买,而是通过买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

4)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政府采购的对象包罗万象,大到宇宙空间站,小到一张办公用纸,既有有形产品又有无形产品,都是政府采购的范围,国际惯例是按其性质分为三大类:货物、工程和服务。

5)采购过程的规范性。政府采购不是简单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要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及采购时间要求等,采用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使每项采购活动都要规范运作,体现公开、竞争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6)采购行为的政策性。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政策的要求,如节约支出、购买国货、保护中小企业、环境保护等。

7)采购结果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在很多国家,政府采购金额已占一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从组织形式看,国外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1)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2)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3)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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